歐盟用立法推動清潔燃料在汽車、卡車以及輪船上的使用,以減少空氣污染和對化石燃料依賴。
歐洲議會通過一項法案,建立共同的技術(shù)標準,并鼓勵更多加油站使用替代車用燃料,包括電力,天然氣和氫氣。
該項法案,是歐盟監(jiān)管機構(gòu)2013年1月提議的簡化版本,也旨在擴大船舶液化天然氣(LNG)設(shè)施。
歐盟認可的這些措施旨在通過建立一個歐洲范圍內(nèi)的市場而非支離破碎的國家市場以幫助推動清潔能源的發(fā)展,并降低成本。該規(guī)則是對近年來一系列的歐盟法律的補充,這些法律是通過減少對化石燃料依賴如石油以便減少空氣污染,使能源供應多樣化,并促進新技術(shù)。
“這是替代燃料向前發(fā)展的關(guān)鍵一步”,Carlo Fidanza說,他是帶領(lǐng)立法草案的意大利成員, 該草案周三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召開的28國議會通過。
該法案旨在解決歐盟委員會已經(jīng)稱為的一個“怪圈”,它阻礙清潔燃料的市場。該委員會,歐盟的監(jiān)管部門說15個月前替代燃料站沒有被建立因為缺乏清潔燃料的車輛。因為需求不足,清潔燃料車輛很昂貴,并且消費者不買汽車,所以加油站也不存在。
共同標準
除了提出共同的技術(shù)標準,委員會還建議清潔燃料的設(shè)施國家最低標準,這是十二月被歐盟各國政府否決,認為太冒昧。這導致歐盟各國政府和集團議會談判者之間的妥協(xié),集團運輸委員會曾廣泛支持該委員會。
新的法律將要求歐盟各國政府為汽車、卡車和輪船替代燃料申請共同標準,并勾勒政策擴大清潔燃料的設(shè)施。對電動汽車,聯(lián)合標準是以德國開發(fā)的插頭為標準。
該法案將迫使歐盟各國政府制定國家計劃以確保電動汽車以及壓縮天然氣汽車在2020年底可以自由地在城市間行駛,并且2025年底以壓縮天然氣為動力的車輛可以行駛在歐盟的主要公路上。
國家計劃
各國制定計劃也將確保使用液化天然氣的卡車在2025年前可以行駛在歐盟主要的公路上,并且液化天然氣驅(qū)動的的輪船在2025年末可以來往于主要大海港口,在2030年末可以來往于內(nèi)陸主要水道港口。
另外, 歐洲但凡在該國計劃里選擇氫燃料加油站的國家必須確保在2025年有足夠的燃料站能供汽車使用。
而且,供輪船使用的岸上電力根據(jù)需要也必須至少到2025年在歐洲主要港口開發(fā)出來。
該委員會說,在2013年1月,歐盟擁有超過2億乘用車,擁有約11000電動汽車以及約1百萬壓縮天然氣汽車。而集團則擁有超過3千萬輛商用車,有以液化天然氣為動力50輛卡車。委員會還說,在海運業(yè)瑞典去年準備為歐盟提供供遠洋船只使用的第一座液化天然氣設(shè)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