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21年6月10日,江蘇華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張家港市華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報的建設年產30萬噸多元醇及配套設施項目通過了政府部門組織的會辦審批,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本公司擬投資建設年產30萬噸多元醇及配套設施項目。項目以丙烯、合成氣和氫氣為原料,生產多元醇,其中合成氣、氫氣由公司現(xiàn)有產業(yè)裝置提供;計劃建設期為18個月(不含前置審批、設計占用時間)。項目建成后,預計年均銷售收入為232,819萬元,年均營業(yè)利潤23,196萬元(按正常年度平均銷售價格測算)。詳細情況,敬請參閱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投資建設年產30萬噸多元醇及配套設施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3號)。
2021年6月10日,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下發(fā)了《張家港保稅區(qū)2021年度第二次化工建設項目審批前聯(lián)合會商會議紀要》(張保化審【2021】2號),同意本公司申報的建設年產30萬噸多元醇及配套設施項目。
二、其他事項
根據下發(fā)的會辦紀要,本公司后續(xù)將完備相關前置審批資料,履行相關審批程序;積極推進項目審批手續(xù)辦理,及設計、建設等工作。本公司將按項目進展情況,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公告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三、備查文件
1、張家港保稅區(qū)2021年度第二次化工建設項目審批前聯(lián)合會商會議紀要。
特此公告。
江蘇華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